【圆明网】江苏省阜宁县法轮功学员杨亚平女士只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多次被中共610、国保警察绑架,酷刑折磨,两次被关进精神病院遭药物迫害,几次被迫害致奄奄一息。
现年四十九岁的杨亚平女士至今有家不能回。她已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杨亚平女士自述遭迫害经历:
当年,县政府号召民众向法轮功学习
我是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的。在迫害发生之前,我们县政府开会经常在表扬法轮功,号召全县民众向法轮功学习。在我们当地,学炼法轮功的人遍布在不同的行业中。这里只举几个当时尽人皆知的小故事:
有一位老太太名叫曹秀英,她的女儿在广东军区得了一笔外来之财,在阜宁县城给她妈妈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她妈妈学了法轮功以后,主动把房子捐给了县民政局,让他们变卖后支援全县孤寡老人生活。
还有一位女士叫蔡寿仁,学法轮功之前,她帮民政局拾棉花,经常会往家里带一些。她学炼法轮功以后,把以前拿回家的棉花结算成钱送到居委会,人人称赞她是个好人中的好人。
还有一位学员是某单位领导层人员,学法轮功前他认为收礼烟、酒、茶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自从学了法轮功以后一概谢绝。
另有几位法院、检察院人员学了法轮功以后,从不用单位电话办私事。农村的大法弟子们学法轮功以后,都很自觉的去交公粮,让村干部感慨不已。
我学法轮功之前,与继母关系非常恶劣。修炼法轮功后,我在矛盾面前首先找自己的不是。如今继母和公婆三位老人都喜欢我,经常和我同住,我们是个乐融融的大家庭。
我有四个亲戚家的孩子在阜城镇读书,从高一到高三连续三年,这四个孩子全在我家免费吃住,加上我的女儿,烧、煮、洗、刷都由我一人承担,每天晚上都要等孩子们睡觉后我才能睡,现在这五个孩子,一个个都考上理想的大学,都有自己理想的岗位。从村头到村尾,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炼法轮功,是个好人。就包括菜场的菜民们都很信任我们,就是忘记带钱都能买到菜。
进京上访遭绑架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前任当权者江泽民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利用社会资源国家机器对法轮功进行疯狂迫害。当时我单纯的以为是国家对我们不了解,于是在十月五日去京想反映自己的心声。没想到在天安门广场看到可怕的场面,只要是炼法轮功的,警察就用暴力绑架上警车,我也被绑架到前门广场派出所。我怕影响到地方政府成员,没有说出姓名地址,又被劫持到朝阳看守所。到了看守所,那些狱警丑陋的言行让我不敢听,不敢看。在朝阳看守所的七天,他们天天都用不堪入耳的语言侮辱我的人格,那些犯人都骂狱警是流氓。去北京那一趟,让我看到中共的本质,原来中国人的道德败坏是被中共所毒害。
我被当地政府人员劫持回家乡后,又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在关押前,城北派出所所长从我身上搜走八百元钱;在关押期间,居委会对我家再罚款八百元。因家中没钱,居委会主任农英带着七、八个人想抢我家的电视机等物,一看实在无物可抢,勒索家人八百元才离去。
二零零零年二月底,电视新闻报导中听说联合国安理会秘书长安南来北京访问,中共不让老百姓说真话,我就想在北京是否能碰到安南秘书长帮帮我们说句公道话,本着善意去了北京,茫茫人海无法寻找,就到天安门广场炼功,呼吁全世界人维护真理,可是那些警察就象疯子一样,施用暴力强制性的把我押上警车,通知地方政府押送到阜宁水上派出所迫害,戴上手铐几天几夜不让睡觉,非法拘留在阜宁看守所三十七天,又劫持到阜宁保安公司迫害三十天,向我家人每天勒索四十元生活费,那个年代的四十元钱能在我们县城住上高档宾馆,而我们在里面的生活标准每天不到两元钱,给钱就放人,不给钱就劳教,强迫我写四书,我不写强迫我家人写,这与土匪又有什么区别。
到了七月份又把我劫持到洗脑班企图强制性对我“转化”,我原本是按真 善 忍的标准在做好人,“转化”往哪转?难道让我转成假恶斗?我只想做好人,不想做坏人。
自从那时起,我没过上一天安宁的日子,每天生活在跟踪、监视、窃听、蹲坑的恐怖之中。
遭毒打 关精神病院
二零零一年月一月十六日,国保汪华和施志顺闯到我家非法抄家,把我劫持到阜宁水上派出所,施志顺强迫我承认莫须有的事情,不让我开口说话,我一说话他就打我耳光,打得我耳鸣,眼冒火花,直到他打累为止,还有“610”和国保指使邱金标和另外两人对我大打出手,扒下我的大衣、毛线衣、外裤、毛线裤、棉鞋,让我身上只穿一套内衣、光着脚从晚上八点蹲马步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在这期间不让我动,只要动一下他们就抓我的头发,打我的耳光,他们三人还轮流的反拧我的膀子,使我疼痛难忍,他们对我施用暴力整整四天四夜,我嘴巴被他们打得变了形,嗓子都喊哑了。
接着他们将我劫持到建湖看守所继续迫害二十多天,正是过年期间,我突然晕倒不省人事,“610”和国保警察不把我送到正规医院抢救,而是把我送到阜宁精神病院,还在编造谎言推卸责任,医药费由家人承担。我昏迷七天七夜,我婆婆哭坏了双眼,我女儿天天流着泪握着我的手守在我床边。住院四十多天,每天的医药费很贵,家里哪有那么多钱住院呀,但是我连想出院回家的权利都没有,国保和“610”都不让我出院。我家人帮我出院,谁知到家还不到五分钟,国保警察周古伯和徐登峰就闯到我家,还大发雷霆,问是谁批准出院的?我们全家人和警察吵起来:把好人劫持去迫害折磨,把人折磨成生命垂危,你们不承担任何责任,医药费还要我们家自理,炼法轮功的人到底做了什么坏事?他们被问得哑口无言,面红耳赤,自知理亏走了。
然而没过几天,施志顺和徐登峰就利用我家没人的机会,拿着一张劳教三年的判决书,没通知我家任何人,就将我劫持到句东劳教所。到了劳教所检查身体,我的血压高到200,心脏有病,而且我的身体极差,劳教所不敢承担责任,拒收。当晚他们又将我劫持到阜宁看守所,看守所也不敢承担责任,拒收,他们才将我劳教三年监外执行。
再遭绑架、关精神病院
二零零五年五月,我在街上摆地摊做生意,徐登峰对我进行偷拍,我和丈夫去国保想问个明白为什么偷拍我?徐登峰一伙人逃之夭夭,不见我,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们偷拍我的照片到底在干什么坏事。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国保警察汪华、沈玉和、徐登峰、嵇如飞、杨月娥等十六个人闯到我家非法抄家,把家里翻了个遍,抄走大法书籍、师父照片等。我女儿受到很大的惊吓,哆哆嗦嗦地缩在她爸爸怀里哭喊。
他们把我劫持到东风派出所,关在一间小屋里,十几个人在轮流的看守着我,这些看守我的人都是假警察,都是社会上那些地痞流氓,通过人际关系穿上警服就是警察。他们还找来一个三陪女,我要上厕所就有她来陪我,每天要开她120元工资。天气很热,没有窗子,门二十四小时都是关着,没有风扇,他们不让我洗澡、睡觉,这些看守我的人每人到屋里抽支烟就出去透透空气,屋子里的烟雾就象失了火一样,我向他们提出要透透空气,他们都说不行,说我是政治犯、要犯。
等到第五天,我开始呕吐,头晕目眩,昏迷倒地,他们再次把我送到阜宁精神病院,我昏迷四天四夜才醒过来。我在精神病院待了将近两个月,我家人都不知道我被关在什么地方,由假警察和三陪女看守着我,不让我跟任何人讲话,不让我走动。“610”和国保警察还指使精神病院的医生对我进行施用不明药物。这种不明药物当时对人体没有反应,等到两年以后才能有反应,会出现精神恍惚,头晕目眩,呕吐。我们当地法轮功学员汤其国就是这样被他们迫害死的。我回家两年以后也出现这种现象,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
他们就用这种邪恶至极的手段在迫害我们,既把人迫害致死又不负任何责任。哪知上苍有眼,迫害汤其国的那些恶徒都遭到应有的报应,杨培军大胯骨摔坏,被钉上钢板。王安硕儿子结婚三天得了精神病,被送到阜宁精神病院,住的地方正好是迫害汤其国的房间,两天后,其子上吊自杀。真是一人作恶,殃及家人。
我在精神病院将近两个月的时间,“610”和国保大队长汪华、徐登峰、 嵇如飞,他们不放我回家,把我劫持到城西宾馆进行三天三夜非法审讯,在这期间我晕倒在地一次,就在我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让我承认莫须有的事,他们将我劫持到阜宁看守所,因为阜宁看守所不敢承担责任拒收,他们仍然将我投到很远的大丰看守所进行迫害,在大丰看守所期间我晕倒在地两次,血色素还不到五克。大丰看守所不敢承担责任,由国保大队长汪华通过盐城市公安局强制性的将我投进阜宁看守所,看守所不敢承担责任,他们多次向“610”和国保提议不能关押,“610”和国保大队长汪华为了自己的名利,想得到上级的封官嘉赏,根本不管草民的生命,迫害法轮功“有功”,由江苏省发她二等功的奖赏,她的儿子从小小企业单位调到公安内部。
我夜间起身上厕所时从床上晕倒地上,头部摔倒地上的声音几个监室都能听到,醒来后躺在床上不能吃不能动,象个植物人一样。看守所、“610”国保都在推卸责任,他们叫几个犯人将我抬到看守所大门外,通知家人接我回家。家人敢怒不敢言,只能选择接我回家。女儿放学回家趴在我床上失声痛哭。我的生活起居,大小便都由将近八十岁的婆婆照看,我的亲朋好友、街坊邻里都很愤怒:每次都把好人迫害到生命危急后他们就逃之夭夭,不负任何责任。国保徐登峰经常到我家骚扰,“610”、国保、法院人员逼我写保证书放弃真善忍的信仰,还逼卧床不起的我去法院接受非法庭审,对我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后来据有关国保警察透露,二零零七年“上面”曾密令精神病院用不明药物置我于死地。而我仅失去一点记忆,而且恢复学法炼功后,使我一切恢复了正常,大脑还出现超常能力,二零零九年在上海考了月嫂证,用做保姆挣来的钱做大法资料,上海国保都不敢相信这一切。
“610”扬言要判十五年
二零一二年底,阜宁“610”人员在我家居住的楼梯道安装个摄像头。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下午,我在上海闵行区某居民小区分发法轮功真相光盘,被小区保安举报,被带到闵行区田园新村派出所非法审问。七、八个派出所警察将我绑架到闵行区中心医院接受体检,包括验血、胸透、B超、验血压,当晚强制送至奉贤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据上海闵行区国保透露,他们在我暂住处搜出近一万张法轮功真相光盘及打印机、刻录机和电脑、手机等物品,被定为“大案”。在我被非法关押在奉贤区看守所第五天左右,当时的中共“610”办公室头目李东生曾亲自从北京飞到上海过问此案,并奖赏闵行区国保警察,说他们破了大案,同时批评江苏国保、“610”,并扬言至少要对我非法判刑十五年。
我被非法关押半个月后即不能进食,被非法关押近三个月时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吃什么吐什么,体重从原来的一百二十六斤急剧下降至八十三斤,人严重脱形,生命垂危,警察才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将奄奄一息的我送至上海南汇监狱医院。
八月十四日晚上六点多,一女医生给我吃了一颗药粒,不到二十分钟,我感觉身体四肢、五脏六腑、整个身体都是麻麻木木,难以忍受,躺在床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没人理会,直到两个小时后,另一个女医生给我喝了一点药水,我的身体才开始慢慢有知觉,并进入睡眠状态。
八月十四日当天,闵行区国保打电话给我姐姐,逼我的姐姐拿着家里的房产证作为抵押(此举实属严重违法行为),才于十五日让我姐姐将已经奄奄一息的我取保候审带回江苏阜宁家中。
被迫离家 漂泊至今
我回到阜宁家中不长时间,江苏省“610”成员、盐城市“610”人员,阜宁县“610”人员多次到我姐姐家中骚扰,看看我的身体是否恢复,欲加以继续迫害。二零一三年十月左右,江苏省的“610”成员指使阜宁县“610”成员在阜宁县的大汉宾馆专门办了两天洗脑班迫害我。主办人是丘殊、曹恒培,他们是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在迫害好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打电话给我家人,通知我去检察院核实非法审批资料,我没理会。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打电话通知我二月二十日去闵行区法院核对材料,准备接受非法庭审。我被迫离家出走。
本来我从监狱医院回家后,走路连五十米不到都走不动,在家休养了三个月,体重才增加了两斤,没有人想到我能离家出走。可是苍天有眼,佛主保佑,在二月十八日那天,我能走出去了,这样我离开了家。
晨光小区到处是摄像头,据悉,警察后来查看摄像头,整个晨光小区的人都在里面显现,就是找不到我,我从哪走脱的他们都不知道。我二月十八日出走后,上海国保和南京国保在二月二十日开始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企图搜捕我,使我至今无法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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